转载来源:国之合
2025年2月7日,东莞市出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)管理办法,对实施ISO 56005国际标准并完成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的企业予以奖励。
通知中提到:对实施《创新管理—知识产权管理指南(ISO 56005)》国际标准并完成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的单位,评价结果为一级(初始级)、二级(过程级)、三级(项目级)、四级(系统级)、五级(生态级)的,每家分别给予不超过6万元、8 万元、10 万元、15 万元、20 万元奖励。对获得奖励后获评更高级别的,按不超过上述标准追加差额奖励。
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《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)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。相关文件:
http://dgamr.dg.gov.cn/attachment/0/315/315890/4336714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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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)管理办法》政策解读。相关文件:
http://dgamr.dg.gov.cn/zfxxgkml/zcwj/zcjd/content/post_433671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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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意向实施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的企业可访问:https://grading.imspp.org.cn/ 了解更多信息,亦可拨打010-64754680 或发邮件至info@imspp.org.cn垂询。